关于做好“小金库”常态化防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
  • 发布时间:
    2022-01-25
  • 发布人:
    财务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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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19

各学院、各部门

按照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“小金库”常态化防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皖教秘财〔20228号)要求,各学院各部门应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“小金库”自查工作,重点关注缺乏监管,容易隐匿收入、虚列支出的收支项目,以及各种形式的商业返还、折扣,可能在关联单位领取资金、报销支出等情况。

请各学院各部门对“小金库”防治工作做出公开承诺,填写《“小金库”防治工作承诺书》(见附件),经单位主要负责人(学院为党政主要负责人)签字,加盖公章,并按规定进行公示,于128日前将《“小金库”防治工作承诺书》扫描件发送至cwgl@wxc.edu.cn,纸质材料报送至财务处综合科,联系人:鲍娟。

 

 

财务处

2022125

附件“小金库”防治工作承诺书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