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务处是负责全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。在校分管院长领导下,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会计工作。学校财务实行“统一领导、分级管理、集中核算”的管理体制。主要职责是:

1、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、政策、制度;

2、建立和健全学校各项财务规章制度,规范学校经济行为;

3、依法多渠道筹集和调度资金,保障学校教学、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;

4、及时、真实、完整地反映学校财务状况,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、合理性、有效性进行监督,防范财务风险;

5、合理编制学校财务预算;

6、完整、准确编制学校决算,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;

7、有效控制预算执行,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;

8、实施绩效评价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;

9、优化学校资源配置,维护国家以及学校的经济权益,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;

10、加强财会队伍建设,提高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,为教育教学和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。

11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财务处下设预算管理科、会计核算科、收费管理科、综合管理科、资金管理科五个职能科室,实行定编、定岗、定责,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