皖西学院2017年度经费预算方案
  • 发布时间:
    2017-02-17
  • 发布人:
    财务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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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及原则

1、指导思想:围绕学校发展目标,改善民生,保障运转;突出教学、人才的中心地位,优先教学经费投入并保持逐年增长;提升基础办学能力,促进内涵发展,加快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。

2、编制原则:量入为出、收支平衡;实行全口径预算;统筹兼顾、保证重点;易于执行、结余收回。

二、经费预算分配方法

1、人员经费: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支出是在2016年绩效工资改革的基础上,考虑2017年增长因素进行安排的。学生助学金支出是按事业收入预算的4%以及财政拨入奖助学金安排。

2、日常公用经费:物业及公寓管理费、垃圾清运费、校园安保费及消防服务外包费是以学校签订合同为依据安排的。水电费、水电维修费、招生经费、网络月租费、体育维持费(含学生体测费)、小车维持费、公务接待费、工会经费(含财政直接支付款项)、校级学术交流及会议费、校级领导交流培训费等项目的安排是在2016年发生数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调整。

3、学院(部门)运行经费:二级学院运行经费以基本业务活动经费、学费提成经费、公共课专项补助、实验实习等专项补助、学生就业专项补助、党建及学生活动经费等部分按一定的计算方法分别核定。部门运行经费由办公经费、日常业务经费和专项补贴组成,其中:办公经费按每位教职工1000元核拨,日常业务经费、专项补助根据部门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核定。

4、项目经费:项目经费是在各学院(部门)申报的基础上,结合2017年度基础保障性项目统筹安排。

5、在竞争性重点支持专项下达后,根据争取的专项(如高水平大学奖补资金、一流学科专业奖补资金、领军骨干人才奖补资金)再补充安排相应的高水平大学、本科质量工程、人才、学科等资金。

三、二级学院运行经费预算细化要求

二级学院要将此次下达的运行经费预算指标进一步细化,具体要求如下:

1、二级学院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教学、教研、实践性教学、党建及学生活动(含思政教育)、就业指导、低值易耗品购置和设备维护、资料报刊杂志购置等。

2、二级学院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中要保证:(1)实践性教学环节经费文科不低于20%,理工科不低于50%;(2)学生就业经费每生20元;(3)学生活动(思政)经费每生50元;(4)党建经费每生20元。

3、二级学院运行经费预算要细化为办公经费、差旅费、实践性教学环节经费、学生就业经费、学生活动(思政)经费、党建经费及其他支出等。

办公经费:包括一般办公用品开支(如笔、墨、纸张、公文夹、档案盒袋、订书机、电话机、计算器、U盘、打印机硒鼓、墨粉、办公室保洁用品等)、印刷费、邮电费、资料报刊杂志费和一般软硬件维修维护费等。

差旅费:指因参加各种学术交流会议,或其他因公出差所发生的各种城际交通费、市内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补助等。

实践性教学环节经费:指教育实习、工业见习、野外实习、外出写生、实验教学、毕业设计等发生的实验材料、工具器具等低值易耗品购买、劳保用品、指导教师费用、学生实习差旅费、实习补助、专业软硬件维修维护等。

4、预算明细安排中不得单列公务接待费用,对外联系工作所发生的必要合理公务开支,可以按实际用途列入实践性教学、学生就业等费用。

5、二级学院运行经费一般不得购买家具、电脑、空调等设备,特殊需要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。新增部门所需以上用品由学校按标准统一配置。

四、预算执行要求

1、严肃财经纪律,厉行勤俭节约

要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切实落实审计整改要求,坚持厉行节约,降低运行成本,严格控制“三公”经费支出,不得在项目经费中列支“招待费”。不得在学校有关规定之外发放各种劳务费、加班费、奖金和津补贴。

2、依法组织收入,强化收费管理

继续实行各学院预算指标与学费收缴率挂钩的办法。各学院、各部门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必须纳入学校预算管理,不得坐收坐支,严禁设立“小金库”。若有新增收费事项,应报财务处向物价管理部门申请收费许可或备案,使用合法票据,不得擅自收费。

3、严格预算执行,硬化预算约束

按照《预算法》规定,预算不得随意调整,在实际执行中确需调整的,要按规定程序进行。杜绝无预算、超预算开支。

4、加快支出进度,提高执行效率

各学院、各部门要按照下达的预算,结合年度工作计划,科学合理地安排预算执行计划,严格遵守国库集中支付、公务卡及无现金报销制度,切实增强预算执行进度意识和效益意识,有效控制新增结转结余。对年底形成结转结余,除特殊规定外,将收回预算统筹安排。

5、规范政府采购,提高采购效率

要按照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〈推进省属大中专院校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财教〔20141816号)要求,认真科学地执行政府采购计划,采购项目办结后的预算结余资金,一律收回省级预算。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招投标制度,做到应采尽采,提前谋划采购需求,及时组织采购项目的实施,加快采购预算的执行。

6、加强绩效管理,提高资金效益

各学院、各部门要按省财政厅和教育厅要求的质量和进度,及时完成“基础保障性项目”、“央财专项资金”及以往结转等项目资金预算执行,注重发挥资金使用效益,并按要求填写绩效自评报告,不断规范资金使用绩效考评。

7、二级学院运行经费预算指标细化后,及时填报《2017年度二级学院预算支出明细表》(附件二)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,并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,于224日前报送财务处,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财务处邮箱:cwc@wxc.edu.cn。部门及中心不需报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