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费报销管理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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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
2021-10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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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人:
财务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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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、各部门:
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费报销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率,防范财务风险,根据省审计厅2021年对我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中提出的会议费有关问题,现将规范会议费报销有关内容通知如下:
一、学校举办的各类会议均应列入年度会议计划,会议费严格预算管理,费用预算应当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,执行中不得突破。对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求确需临时召开的会议,由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执行。
二、会议费报销时须提供会议审批文件、会议通知、会议议程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、会议经费预算。
三、会议服务单位出具的发票须列明具体费用清单,如广告宣传费(要附费用清单)、住宿费(要有房间号与房客姓名)等。
四、会议使用场地和用车按照《皖西学院采购管理办法》(院发〔2019〕 37 号)和《皖西学院合同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院发〔2018〕18号)规定签订合同或协议,按照协议价格结算费用。
五、其他未提及到会议费报销规定以《安徽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》(财行〔2017〕1736号)和《皖西学院科研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有关规定为准。
财务处
2021年10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