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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
2023-10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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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人:
财务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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浏览次数:
80
关于提交价格监督检查材料的通知
各相关单位:
接市场监管总局检查组电话通知,将于2023年10月23日(下周一)来我校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,请相关单位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提取材料清单(附件1)要求,将相关材料于2023年10月22日上午11:00前送达财务处二楼。联系人:王平13516499977。
财务处
2023年10月20日
附件1: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提取材料清单
(检查期间: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)
序号 | 材料清单 | 提供部门 |
1 | 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》副本原件及复印件、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副本原件及复印件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。 | 办公室 |
2 | 近年来教育收费政策和为贵校审批的相关政策、《2023年自查自纠情况表》、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学校各年级各专业的收费标准、各级各类考试收费账目及收费票据存根。 | 财务处 |
3 | 会计资料。请准备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年总帐、收入支出明细帐、往来帐、银行帐、后勤账、辅助帐等,记帐凭证和各类收费票据存根等。 | 财务处 |
4 | 2021、2022、2023级新生入学须知(通知)、缴费须知(通知)、招生计划原件及复印件 | 教务处 |
5 | 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学校各年级各专业在校生人数,中外合作办学及校企合作办学的项目、标准及人数;各级各类考试收费人数、标准、总额。 | 教务处、国际交流中心、文传学院、电信学院、外语学院(专四专八) |
6 | 学生公寓及宿舍的批复文件(或是备案文件)。请详细说明包括各楼号、房间数、房间面积、单位房间住宿人数及住宿费标准。 | 后勤保障处 |
7 | 学校各类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项目、收费标准、及收费情况等等(包含上机、上网服务费、各类办证卡工本费、档案查证及翻译费、信息检索查询、资料打(复)印及其他印务服务费、培训费、校医院收费以及教材费、军训服装费、公寓用品费、超定额水电费等) | 实训部、人事处、后勤保障处、教务处、保卫处、信息化中心、图书馆、教育与继续教育学院、国资处 |
注:检查组2023年10月23日上午来校检查;以上材料务必2023年10月22日上午11:00前送达财务处二楼。
附件2:检查文件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价格监督检查提取材料清单
皖西学院:
根据总局工作部署要求,我局派出检查组拟对你单位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的教育服务价格收费情况进行检查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三十五条“经营者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时,应当如实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必需的账簿、单据、凭证、文件以及其他资料”以及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第十四条“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,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;逾期不改正的,可以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”之规定,请你单位在2023年10月24日前如实提供以下资料:
1.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》副本原件及复印件、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副本原件及复印件、《2023年自查自纠情况表》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2.近年来教育收费政策和为贵校审批的相关政策。
3.会计资料。请准备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年总帐、收入支出明细帐、往来帐、银行帐、后勤账、辅助帐等,记帐凭证和各类收费票据存根等。
4.2021、2022、2023级新生入学须知(通知)、缴费须知(通知)、招生计划原件及复印件。
5.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学校各年级各专业的收费标准及在校生人数,中外合作办学及校企合作办学的项目、标准及人数;各级各类考试收费账目(收费人数、标准、总额)及收费票据存根。
6.学生公寓及宿舍的批复文件(或是备案文件)。请详细说明包括各楼号、房间数、房间面积、单位房间住宿人数及住宿费标准。
7.学校各类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项目、收费标准、及收费情况等等(包含上机、上网服务费、各类办证卡工本费、档案查证及翻译费、信息检索查询、资料打(复)印及其他印务服务费、培训费、校医院收费以及教材费、军训服装费、公寓用品费、超定额水电费等)。
8.其他检查组所需要的材料。
联系人: 朱文杰 联系电话:18553183882
市场监管总局检查组
2023年10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