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提交价格监督检查材料的通知
  • 发布时间:
    2023-10-20
  • 发布人:
    财务处
  • 浏览次数:
    80

关于提交价格监督检查材料的通知

各相关单位:

接市场监管总局检查组电话通知,将于20231023日(下周一)来我校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,请相关单位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提取材料清单(附件1)要求,将相关材料于20231022日上午1100送达财务处二楼。联系人:王平13516499977





财务处

20231020










附件1
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提取材料清单

(检查期间:202191日至2023831日期间)


序号

材料清单

提供部门

1

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》副本原件及复印件、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副本原件及复印件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
办公室

2

近年来教育收费政策和为贵校审批的相关政策、《2023年自查自纠情况表》、20219月至20238月学校各年级各专业的收费标准、各级各类考试收费账目及收费票据存根。

财务处

3

会计资料。请准备20219月至20238月年总帐、收入支出明细帐、往来帐、银行帐、后勤账、辅助帐等,记帐凭证和各类收费票据存根等。

财务处

4

202120222023级新生入学须知(通知)、缴费须知(通知)、招生计划原件及复印件

教务处

5

20219月至20238月学校各年级各专业在校生人数,中外合作办学及校企合作办学的项目、标准及人数;各级各类考试收费人数、标准、总额。

教务处、国际交流中心、文传学院、电信学院、外语学院(专四专八)

6

学生公寓及宿舍的批复文件(或是备案文件)。请详细说明包括各楼号、房间数、房间面积、单位房间住宿人数及住宿费标准。

后勤保障处

7

学校各类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项目、收费标准、及收费情况等等(包含上机、上网服务费、各类办证卡工本费、档案查证及翻译费、信息检索查询、资料打(复)印及其他印务服务费、培训费、校医院收费以及教材费、军训服装费、公寓用品费、超定额水电费等)

实训部、人事处、后勤保障处、教务处、保卫处、信息化中心、图书馆、教育与继续教育学院、国资处




注:检查组20231023日上午来校检查;以上材料务必20231022日上午1100前送达财务处二楼。





附件2:检查文件


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
价格监督检查提取材料清单

自选图形 4西学院

根据总局工作部署要求,我局派出检查组拟对你单位202191日至2023831日期间的教育服务价格收费情况进行检查。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三十五条“经营者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时,应当如实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必需的账簿、单据、凭证、文件以及其他资料”以及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第十四条“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,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;逾期不改正的,可以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”之规定,请你单位在20231024日前如实提供以下资料:

1.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》副本原件及复印件、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副本原件及复印件、《2023年自查自纠情况表》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
2.近年来教育收费政策和为贵校审批的相关政策。

3.会计资料。请准备20219月至20238月年总帐、收入支出明细帐、往来帐、银行帐、后勤账、辅助帐等,记帐凭证和各类收费票据存根等。

4.202120222023级新生入学须知(通知)、缴费须知(通知)、招生计划原件及复印件。

5.20219月至20238月学校各年级各专业的收费标准及在校生人数,中外合作办学及校企合作办学的项目、标准及人数;各级各类考试收费账目(收费人数、标准、总额)及收费票据存根。

6.学生公寓及宿舍的批复文件(或是备案文件)。请详细说明包括各楼号、房间数、房间面积、单位房间住宿人数及住宿费标准。

7.学校各类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项目、收费标准、及收费情况等等(包含上机、上网服务费、各类办证卡工本费、档案查证及翻译费、信息检索查询、资料打(复)印及其他印务服务费、培训费、校医院收费以及教材费、军训服装费、公寓用品费、超定额水电费等)。

8.其他检查组所需要的材料。


联系人: 朱文杰     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18553183882



市场监管总局检查组    

20231020